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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癌药物

紫杉醇注射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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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药品名称】
药品名称:紫杉醇注射液
药物类别:植物类化疗药

药理作用: 紫杉醇属有丝分裂抑制剂或纺锤体毒素(Spindle poison),和目前常用的化疗药作用机理不同,它是诱导和促进微管的装配。紫杉醇具有聚合和稳定微管的作用,致使快速分裂的肿瘤细胞在有丝分裂阶段被牢牢固定,使癌细胞复制受阻断而死亡。

适应症: 紫杉醇注射液为广谱抗肿瘤药物:

1、是治疗难治性卵巢癌的最有效药物之一;

2、在治疗乳腺癌疾病中占有重要地位; 

目前正在进一步扩大临床适应症的方面有:

1、用于治疗肺癌的联合用药; 

2、用于治疗恶性头颈部鳞癌; 

3、用于对其他恶性肿瘤的临床试验。

【用法用量】为防止病人发生过敏反应,接受本品的所有病人应事先给予预防用药,通常在给药前12小时和6小时分别口服地塞米松20mg;给药前30分钟肌注或口服苯海拉明50mg和静脉注射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。 

临用前将本品稀释于0.9%氯化钠注射液或5%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,用非聚氯乙烯材料的输液瓶和输液管,并通过所连接的过滤器(0.22m孔径)过滤后静脉滴注。  剂量按175mg/m2体表面积计算,3小时中恒速滴注,每3周1次,用药量和用药次数可酌情增减。  开始治疗后1小时内,每15分钟测血压、心率、呼吸一次。注意过敏反应。

【注意事项】

1、紫杉醇注射液应在有经验的内科医师指导下使用,正确处理并发症的发生。

2、接受紫杉醇注射液治疗的病人应预先给予皮质类固醇,苯海拉明和H2受体拮抗剂以预防严重过敏反应发生,对紫杉醇或其他用Cremophor EL(聚氧乙烯化蓖麻没)配制的药物有过敏反应者和孕妇禁用。 

3、紫杉醇注射液不能用于中性白细胞计数少于1,500个/mm3的患者的治疗,因此对用药患者应经常进行白细胞计数。

4、接受紫杉醇注射液治疗期间,对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者须给予适当处理,并不得继续用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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